馬太福音五3-12
主題: 建基於盼望之中的福,在生活之中彰顯出來,成為幫助人的見證。
我們對幸福的定義和想法,引導著我們生活的取向。在香港,我們可能受到地少人多的事實影響,以至我們常將幸福的理想建立在樓宇,以為有屋就可以有幸福,也因為要達到這個目標,付上沉重的代價。但真正的幸福是什麼呢?
耶穌在馬太福音所記載的登山寶訓之中,一開始就為「福」作出定義,並挑戰我們要為這福氣而活。
5:3 虛心的人有福了.因為天國是他們的。
5:4 哀慟的人有福了.因為他們必得安慰。
5:5 溫柔的人有福了.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。
5:6 饑渴慕義的人有福了.因為他們必得飽足。
5:7 憐恤人的人有福了.因為他們必蒙憐恤。
5:8 清心的人有福了.因為他們必得見 神。
5:9 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.因為他們必稱為 神的兒子。
5:10 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.因為天國是他們的。
5:11 人若因我辱罵你們、逼迫你們、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、你們就有福了。
5:12 應當歡喜快樂.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.在你們以前的先知、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。
在這八福之中,第一和第八福是對稱的,而且同時是以末世盼望作為焦點。雖然「虛心」可以是描述一種品格,但因為在結構上相對著第八福的「為義受逼迫」,所以應該是比較被動的,描述人的處境或狀態,指屬靈的盼望未得到滿足。從這對比可見八福的焦點是在於盼望,在現在不理想的處境之中,耶穌指出我們有天國的盼望。
第2-4福的內容應該仍是處境性。
「哀慟」,在沒有進一步的描述之下,應該是指任何的悲傷經歷,這正是神福音的工作,使我們在患難之中可以得著安慰。
「溫柔」表面上可以是指一種品格,但承受地土的應許,使人聯想詩篇卅七篇的信息,指那些面對不公平但又無能力為自己爭取的人,但在耶穌的福音之中,這不公平將會得到扭轉。
「饑渴慕義」,從個人的義的觀點上也可以是正面的品格,但這裡更可能是指社會上的義,反映著人看不到社會之中有公義,在天國臨到時,我們對這義的渴望將會得到滿足。
相對著第2-4福的處境性,第5-7福的內容卻是反映著品格的素質。
「憐恤人的」與「使人和睦」的都是描寫我們對別人的服侍,將恩惠與平安帶到人當中。這些不單是一些對人的態度,而是需要付出代價的行動。
「清心」比較強調個人的素質,但也是要在行為之中展示出來,清潔的心若沒有聖潔的手,是沒有意義的。
從這八福中間分為兩組的福氣,可見在耶穌基督的福音中,信仰中的末世盼望,與生命中的聖潔生活,是不可分開的,反而是相輔相承,互相連結的。
耶穌並沒有停在八福,而是將這八福的原則,藉著第九個福的宣告,讓我們更直接地看到我們在作為耶穌基督的代表的身份。
天國的福,一方面是盼望上帝介入我們的處境之中,幫助我們能夠面對逆境,另一方面,是讓我們在這盼望之中,活出勝過逆境的生活。
有一首英文的短歌將八/九福的意義表現出來:
Happiness is to know the savior,
Living a life, that’s worth the living,
Taking a trip that leads to heaven,
Happiness is the Lord.
認識救主就得真快樂,
在主愛裏過甜美生活,
行為改變已遠離罪惡,
主使我得快樂。
有新生命就得真快樂,
救主與我更親密諧和,
祂的救恩竟也臨到我,
主使我得快樂。
真正的福氣,不是得到什麼利益,而是能夠作為上帝在這世代之中的代表,在這世上作鹽作光。
使徒保羅的見證也是這樣:
不但如此,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,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。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,看作糞土,為要得著基督; 並且得以在他裏面,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,乃是有信基督的義,就是因信上帝而來的義, 使我認識基督,曉得他復活的大能,並且曉得和他一同受苦,效法他的死,( 腓立比書 3:8-10)
有福的人生,就是知道自己是走在上帝的旨意之中,有使命,有方向。
我們是否確信,無論我們我境況如何,神所應許的福必可以幫助我們。
我們是否認定,在主裡追求活出美好的品格,是蒙福的途徑。
我們是否願意委身,叫我們所得的福,不但自己經歷到,也求神藉我們使多人得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