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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可福音 1:39-45

September 10th, 2011 Leave a comment Go to comments

『我願意』?

當我初看馬可福音時,有時會不經意地越過這段經文,看完上一段耶穌在清晨到曠野禱告後,就轉到第二至三章的對抗故事之中,而這一段好像只是一個過場的敘述,記載耶穌基督在加利利各城中傳道趕鬼的事。

但當我們留意上文的結束與這段結束的對比,就發現一個很大的差別。在1:38中,耶穌說:『我們可以往別處去、到鄰近的鄉村、我也好在那裡傳道.因為我是為這事出來的。』但在這段的結束時,耶穌卻『不得再明明的進城、只好在外邊曠野地方』。耶穌到曠野禱告的目標,是要到加利利的各鄉村去傳道,但結果卻是要回到曠野去。

使耶穌基督不能達到祂原本目標的原因,就是祂對這個來到祂面前,長大痳瘋的人說『我願意』(θέλω, 和合本譯作『我肯』,KJV: “I will”)。因為祂願意,所以改變了祂本來的計劃,回到了祂本來的起步點之中,而且這地方是一個在故事之中代表著困難與試練的地方。可見祂的願意,是按著祂來到世上的一貫精神,為著別人得到醫治,將自己放下,為著別人的益處,自己謙卑。

今日,我們會很容易地說『我願意』,但是否真正願意負擔起因為這樣的承諾所帶來的責任,特別是當這承諾的後果會使我們不能達到自己的個人目標,甚至是要付上沉重的代價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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